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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航

20世纪20~40年代,上海的外国资本和中国民族资本经营的工商业都有较大发展。这一时期,上海建筑设计机构不断增加,外商开办的有公和洋行、德和洋行、邬达克洋行、哈沙德洋行等。随后,一批受过西方建筑学教育的留学生回国,并陆续在上海开业,形成了一支可与当时在上海的外国建筑设计师相抗衡的设计队伍。著名的有庄俊建筑师事务所、华盖建筑师事务所、范文照建筑师事务所、董大酉建筑师事务所等。在此期间,上海建成了不少有代表性的建筑,如外滩的“万国建筑博览群”,徐汇、卢湾等地的各式花园住宅以及新式里弄等,建筑形式多样,风格迥异。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汉口路151号)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旧址 广东路17号)

解放前夕,由于国民党的腐败和战争动乱,私营事务所逐步宣告停业,外商事务所也逐渐退出,建筑设计事务所的业务大多停顿。1949年上海解放后,市政工程开始统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务局、公用局下属的设计部门设计。1950年至1952年经济恢复时期,国家提出“没有强大的工业就没有强大的国防”,确定以发展工业为主的方向,着手筹建一系列的工业项目。当时的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按陈云同志的指示,委派金瓯卜等同志筹建国营的建筑设计单位。1952年,以上海市营造建筑工程公司设计组为基础,组建了上海市建筑设计公司(筹);同年5月,又与华东工业部建筑工程公司设计组等部门合并,组成华东工业部建筑设计公司,1954年改为华东工业建筑设计院。随后,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期间,为适应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需要,中央及华东有关专业部门开始相继在上海组建了一批专业勘察设计机构。1953年,一家国营的小型设计室在外滩汉密尔顿大厦成立——上海市建筑工程局生产技术处设计科,科长刘慧忠。这是建国后上海第一家市属设计单位,也就是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的前身。设计科不久搬至外滩和平饭店南楼,后因公私合营员工大增,最终搬入外滩的广东路17号(原外滩3号),并常驻于此。

1952年前后,“两院”筹建时,均得到了政府的全力支持:1、调集当时大学土木建筑系毕业的地下党员和大学、大专毕业的工程、建筑设计人员;2、拨给办公大楼,以便设计公司扩大开展业务;3、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设计人员的待遇从优。“两院”当时在机构上设总图、文教、居住、医卫、工厂、土木、机电等设计室和土测队(后改为勘测室)、计划室、技术室及材料实验所等部门;建立了责任制和技术审核程序,召集联席会来推行平行作业;此外,还制定有统一设计标准、统一设计图纸规格和统一评图等设计手段。

在设计思想上,贯彻中央在1952年7月设计会议上提出的“适用、经济、安全,并在国家经济条件许可下照顾美观”(后简化为“适用、经济、兼顾美观”)的方针。我国现今各地都在扩城建房,地方之间相互抄袭模仿,开发商追求表面的洋式豪华,忽视功能,不为住户使用着想,设计上“克隆”,缺乏个性创新等现象仍有存在。

——金瓯卜·选自《金瓯卜文集》